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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外经贸局关于转发《齐河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的通知
2005-08-06 10:55  齐河县外经贸局

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安全、健康的发展,我们对《齐河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进行了摘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日

 

齐河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摘    要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齐河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所称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本县辖区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铁路、水运、煤矿、水利、电力等为500万元以上)、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火灾、爆炸、沉船、车辆追尾碰撞、倒塌等事故。

《预案》重点适用于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烟花爆竹事故,城镇燃气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等特大事故。

一、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齐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是指死亡(遇险)10人及以上;重伤20人及以上;死亡、重伤20人及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或者其他影响重大的火灾事故。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9

2、消防部门接到报告后,在立即出警的同时,立即报告县特大火灾事故灭火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152100)、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电话:110)、公安消防支队值班室(电话:2108500)、县安监局值班室(电话:5333171)。

3、事故发生单位在自救的同时,应保护好事故现场。

4、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现场,维护治安秩序和做好交通管制。

附:齐河县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附:

齐河县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指挥部

姓 名

单位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   机

指挥

房士顺

副县长

5321824

13953470886

章爱国

县公安局长

5333896

13905343631

李开平

县府办公室主任

5322791

13791322668

梁正山

县安监局长

5333171

13953405438

陈建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5321305

13723926885

尚加峰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2152101

13573420999

 

 

 

吴国富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5326608

13706391338

李开金

卫生局局长

5332930

13705344555

孙现蓬

建设局局长

5333555

13905448329

李玉宝

民政局副局长

5321043

13705341076

李晓同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

5660111

13905348966

刘 利

治安大队长

5321305

13869228129

田大荣

电业公司经理

5321661

13706391266

李 民

晏城供电所所长

5661807

13969218666

王德智

石油公司经理

5621257

13869258699

房大明

自来水公司经理

5651958

13853435888

刘季超

气象局局长

5679011

13953439816

李庆国

网通公司总经理

5336700

13853408888

乔荣明

环保局局长

5321900

13905348730

韩令军

公路局局长

5330109

13706391885

赵 军

济聊(王辛)收费站主任

5712688

13905348910

郭大志

京福(禹城)管理处处长

7427788

13605342169

杨 科

武警中队中队长

5621263

13355443977

 

张启波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中心高工

 

13605322613

县府值班室

5321069

市消防支队21085002108600

县消防大队

5691735

二、道路交通特大恶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一)      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齐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交通事故:

1、一次发生30辆以上的车辆相撞交通事故;

2、一次发生20人以上的受伤交通事故;

3、一次发生死亡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4、对载运爆炸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

5、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信联络:值班电话 56610036100,报案电话 122

2、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当地政府接到事故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以及伤员、财产的抢救工作。因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录像和详细记录,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和痕迹物证。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连续发生和事故的损失扩大。

附:  齐河县道路交通特大恶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名 称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手  机

指 挥

房士顺

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5321824

13953470886

副指挥

章爱国

公安局

 

5333896

13905343631

 

梁正山

安监局

 

5333171

13953405438

李开金

卫生局

 

5332930

13705344555

田洪国

民政局

 

5322712

13905448568

李晓同

交警大队

大队长

5660111

13905348966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

三、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一)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齐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0人及以上或

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危险目标的确定

初步调查,我县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乙炔、液氯、双氧水、液氨、甲苯、丙酮、甲醛、汽油、甲醇、乙醇、一氧化碳、液氧、溶剂油等,根据国内外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液氯、双氧水、液氨、甲苯、甲醛、汽油、甲醇、乙醇、一氧化碳、液氧、乙炔为主要危险物质。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将事故情况立即上报县安监局、公安局、环保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县安监局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通信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

县安监局值班室:5333171

县公安局值班室:5321305

县环保局值班室:5321156

县质监局值班室:5651399

县政府值班室:5321069

2、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搞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附:现场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附:

现场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指挥部

姓 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职 

联系人电话

值班室

 

指 挥

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梁正山

县安监局

局长

办公

家庭

手机

5333171

5652128

13953405438

路 松

县安监局副局长

5333171

5331585

13583485486

5333171

章爱国

县公安局

局长

办公家庭

手机

5321305

 

13905343631

刘 利

治安大队长

5321305

 

13869228126

5321305

尚加峰

县公安消防大队

教导员

办公家庭

手机

2152102

2152108

13573420999

赵金水

副大队长

2152100

2152116

13573412692

5691735

李开金

县卫生局

局长

办公家庭手机

5332930

5321653

13705344555

赵庆贵

医政科长

5321408

 

13953405839

5321408

史 磊

县交通局

副局长

办公

家庭手机

5323307

5323878

13905348618

孙泗刚

安全科长

5321214

5692086

13639499160

5321214

 

 

 

 

 

孔爱国

县委

宣传部

副部长

办公家庭手机

5321126

8362778

13792230688

朱 光

企政科长

5321126

 

13791330819

5321126

孙丙臣

县质监局

副局长

办公家庭手机

5651399

5650111

13791368955

赵友刚

锅炉科长

5651399

 

13869289998

5651399

刘庆恩

县环保局

副局长

办公家庭手机

5321156

5322588

13905448888

张桂芹

管理站站长

5321156

5339256

13969218256

5321156

刘季超

县气象局

副局长

办公家庭手机

5679011

5333264

13953439816

胡 东

办公室主任

5679011

5600988

13953405928

5679011

高立军

县总工会

副主席

办公家庭手机

5321035

5321116

13011756256

 

 

 

5321035

李玉宝

县民政局

副局长

办公家庭手机

5321043

5661789

13705341076

贾立波

救灾科长

5321043

 

13853425777

5321043

刘金华

县劳动保障局

副局长

办公家庭手机

5321337

5651220

13505448200

王联禹

医保处主任

5324532

5650438

13001764989

5321337

 

 

四、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一)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齐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

或者受伤50人以上(含压力容器泄漏中毒)及死伤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事故。

(二)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

我县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特种设备主要有:大型电站锅炉及额定工作压力3.82Mpa(含3.82Mpa)以上的其它锅炉;石油化工企业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储罐、液化气体罐车、大型医用氧舱、天然气管道、大型游乐设施(AB级)、高层电梯及电站、货场、铁路的起重机。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县质监局(联系电话56513995650993;夜间值班电话5651399)、县安监局(联系电话5333171)报告,县质监局接报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室(联系电话5321069)。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单位全称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含压力容器泄漏中毒)、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需要有关部门、单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监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因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并采取拍照、摄像、画示意图等措施详细记录,最大限度地保护事故现场和痕迹物证。

附:

齐河县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部

单位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  机

指 挥

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副指挥

县质监局

李学文

 

5650830

5321998

13705341998

公安局

陈建中

副局长

5321305

5321305

13053440885

公安消防大队

尚加峰

大队长

2152102

2152108

13573420999

卫生局

曹树林

副局长 

5326201

5651356

13905448639

交通局 

史 磊

副局长

5323307

5323878

13905348618

经济局

李学民

副局长

5321131

5323204

13615346461

劳动保障局

刘金华

副局长

5321337

5651220

13505448200

 民政局 

李玉宝

副局长

5321043

5661789

13705341076

环保局

刘庆恩

副局长

5321156

5322588

13905448888

工 会

高立军

副主席

5321035

5321116

13011756256

 

五、燃气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试行)

()应急救援范围

本县范围内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燃爆、泄漏

等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者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降压或超压在10000户以上的事故。

()危险目标的确定及评估

我县按发生燃气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目标:

1、按种类分,液化气易发生中毒、爆炸事故,天然气易发生泄漏、爆炸和爆燃事故。

2、按位置分,地下燃气管道由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占压、载重车辆辗轧等易发生断裂,引起燃气大量泄漏;液化气站及供应站(点)由于建设不规范、违规操作、设施维护保养不善以及瓶装液化气由于钢瓶超期服役等易造成大量液化气泄漏、爆炸。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报告制度

燃气公司或其它燃气经营企业接警后,应立即上报县建设局、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等,并报告县安监局(5333171)。

燃气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县燃气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05345321238),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单位,应直接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或县政府安监部门。

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县燃气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2、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摘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式。

3、县建设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值班电话5321069)、县安监局(值班电话5333171)。

4、事故发生地政府、建设、公安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搞好现场保护,维护好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因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和财产,确需移动现场物品,需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并拍照录像,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保留痕迹和物证。

 

齐河县燃气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名 称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指 挥

司明水

县政府

副县长

5321423

13905348716

副指挥

孙现蓬 

县建设局

局 长

5321238

13905448329

 

 

梁正山

县安监局

局 长

5333171

13953405438

孙殿杰

县建设局

副局长 

5321238

13605349673

尚加峰

县公安消防大队

大队长

2152102

13953465108

李开金

县卫生局

局 长 

5332930

13705344555

乔荣明

县环保局

局 长 

5321900

13905348730

李晓同

县交警大队

大队长

5660111

13905348966

李庆国

县网通公司

经 理

5336700

13853408888

田大荣

县电业公司

经 理

5336966

13706391266

房大明

县自来水公司

经 理

5651958

13853435888

 

六、有毒气体泄漏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一)应急救援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齐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中

50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有毒气体泄漏安全事故。

  2、齐河县行政区域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或者处置有毒气体过程中,由于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原因,引起泄漏、污染,造成危害人员生命财产损失的特大事故。

  3、事态严重,如处置不当可能迅速蔓延,对周边地区的设施、人员和环境构成严重威胁的特大事故。

4、事故特殊,本单位难以处置,需要专门力量参与救援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有毒气体泄漏事故时,均应迅速报警。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单位,除了积极组织自救外,必须及时将事故向有关部门准确报告。对于本单位不能及时控制的事故,应及早争取社会救援,以便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险物名称和数量、事故初步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对救援的要求,以及报警人与联系电话等。齐河县有毒气体泄漏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电话为:119。凡发生有毒气体泄漏事故,事故单位应向县有毒气体泄漏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其它联动。

附:齐河县有毒气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附:

齐河县有毒气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名 称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指 挥

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副指挥

梁正山

县安监局

局 长

5333171

13953405438

章爱国

县公安局

局 长

5321305

13905343631

陈建中

县公安局

副局长

5321305

13723926885

 

 

尚加峰

县消防大队

大队长

2152102

13573420999

李开金

县卫生局

局 长

5332930

13705344555

乔荣明

县环保局

局 长

5321900

13905348730

杨 科

县武警中队

中队长

5621263

13355443977

李晓同

县交警大队

大队长

5660111

13905348966

李庆国

县通信公司

经 理

5336700

13853408888

田大荣

县电业公司

经 理

5336966

13706391266

房大明

县自来水公司

经 理

5651958

13853435888

 

 

 

主题词:安全  救援预案  通知

                                          

齐河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公室                  20055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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